成長測驗:
1、 未結案之個案學生,均應參加成長測驗。
2、 測驗時間:每學年第一學期期末。
3、 測驗科目(領域):國語文、數學及英語文(包括聽力測驗)。
4、 測驗方式:
(1) 紙筆施測:二、三年級國語文與數學及四年級英語文。
(2) 線上施測:四年級國語文與數學、五年級至九年級之國語文、數學及英語文。但因校舍整建致電腦設備不足之學校,經地方政府同意,得採紙筆施測。
5、 測驗範圍:上一學年度學習扶助基本學習內容。
(三) 身心障礙學生經學校學習輔導小組認定確有受測困難,得免參加篩選及成長測驗,且不計入應受測學生人數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