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115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其他特殊才能 (資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及安置實施計畫
說明: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新北市政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設置辦法以及新北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及就學輔導實施辦法辦理。
二、本案作業方式與期程如下:
(一) 書面審查申請:
1、第一梯次:115年8月3日至115年8月5日。
2、第二梯次:115年11月23日至115年11月25日。
(二) 通知書面審查鑑定結果:第一梯次8月28日前,第二梯次12月24日前。
三、其餘資訊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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