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入境時勿違規攜帶動植物檢疫物,並請轉知國外親友勿郵遞寄送豬肉產品等動物檢疫物來臺,以免受罰 - 新北市林口區新林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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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入境時勿違規攜帶動植物檢疫物,並請轉知國外親友勿郵遞寄送豬肉產品等動物檢疫物來臺,以免受罰

近期民眾旅遊回國違規攜帶動植物檢疫物案件略增,為免民眾不諳相關規定而受罰,請協助向校內師生宣導,以阻絕動植物產品違法輸入,維護農業生產安全,請查照。
 
依據本府動物保護防疫處114年5月23日新北動防經字第1143359645號函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5月2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0051234號函辦理。
今年以來民眾違規攜帶動物檢疫物案件以自中國大陸、香港、澳門、泰國、日本和越南返國者較多,常見違規輸入動物產品有火腿腸、香腸、臘腸、鳳爪、鴨脖、醬板鴨、鴨腸、牛肉乾和半熟蛋等;另隨端午節將至,旅客違規攜帶肉粽入境案件預計將隨之增加。
請各校協助向校內師生進行宣導,入境時勿違規攜帶動植物檢疫物,並請轉知國外親友勿郵遞寄送豬肉產品等動物檢疫物來臺,以免受罰。
倘自近三年發生非洲豬瘟之國家(地區)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境遭查獲,第1次裁罰新臺幣20萬元罰鍰,第2次違規者即裁罰新臺幣100萬元罰鍰。
有關非洲豬瘟宣導文宣可至防檢署非洲豬瘟資訊專區(https://asf.aphia.gov.tw/ws.php?id=17894)下載使用。「常見入境旅客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檢疫規定參考表」可至(https://www.aphia.gov.tw/ws.php?id=10719)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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