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導】112年5月1日起全國大執法,不停讓行人最高可罰3600 - 新北市林口區新林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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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112年5月1日起全國大執法,不停讓行人最高可罰3600

一、依據本市道路交通安全督導會報112年5月4日新北交安字第1120839811號函辦理。
二、國外媒體報導我國為「行人地獄」,並且揭露國內汽機車駕駛普遍不停讓行人,再加上發生多起行人交通事故,交通部已修法通過提高車輛未停讓行人罰責,自112年3月31日起,若汽車行經
       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以及轉彎時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由原本小型車處罰新台幣2,000元、大型車處罰2,800元,一律提高為按法定罰鍰最高額3,600元處罰,機車則維持1,200元。
三、請各位家長務必落實「停讓」行為,避免憾事發生。
停讓行人宣導
(圖轉至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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