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適用「教師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有具體事實)規定解釋令 - 新北市林口區新林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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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適用「教師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有具體事實)規定解釋令

1.依據教育部109年11月11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126278C號函辦理。
2.詳細內容請參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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